教务处主任 胡继红
教务处副主任 王良勇
教务处副主任 张永
教务处工作职责:
1.负责组织制定、下达、审核学校(院)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指导意见,提出年度各类教学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,做好经费统筹管理。
2.负责校历制订,协调各系部课表编排,审定、印发学校(院)总课程表,协调跨系部调课或全院(校)性调、停课。
3.负责组织学校(院)期末考试、补考考试,3+2转段考试和各类社会考试,继续教育中心的教学、考务管理,审核、归档学生各类成绩。
4.负责制定学校(院)教材建设规划,协调各系部规范做好教材选订、招标工作,组织审核自编教材的立项及使用工作。
5.负责组织召开学校(院)教学工作例会、教学教改经验交流会。
6.负责教室多媒体、录播教室、阶梯教室的管理及维护。
7.负责教务管理系统、全国教师管理系统、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等教学管理系统的管理、信息完善,配合做好学籍异动审核。
8.负责制订学校(院)各类教师培训培养计划,统筹教师企业实践。
9.负责审核任课教师授课资格、对申报职称教师的有关教学任务量及资质进行认定。
10.组织双师型教师、骨干教师、学科(专业)带头人申报、优秀教师评比、“老带新”等评比和活动。
11.指导、检查各系部日常教学管理、教师培训与考核、教学档案建立、教师(含兼课教师)教学工作量核定、教学计划完成等情况,督促各系部整改落实。
12.负责学校(院)教学督导队伍建设,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,认定教师教学事故,收集分析教学信息,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全过程管理。
13.协调各系部制订学生顶岗实训计划、参与实习学生管理、收集整理各类实践教学资料。
14.负责学校(院)图书采编借阅、期刊征订、学生阅览自修管理等工作。
15.负责合作高校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管理、学校(院)全员继续教育、社会成人培训等工作。
16.负责本部门制度建设、网页管理(宣传)、档案归集、员工教育管理等工作。
17.负责审核兼课教师及内职生上课绩效;
18.完成学校(院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