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全体学生都有自觉维护公共财物的义务和责任,都要自觉抵制破坏公物的不良行为。
2、学生处与各班主任建立责任承包关系,学生处每学期将维护保管费按一定比例统一划拨到班级,由班主任统筹掌握。
3、课桌椅和壁柜出现自然损坏,由班主任向学生处报修并交纳维修费用,学生处将安排人员及时维修。
4、课桌椅和壁柜出现人为损坏,由班主任查清责任人,按同样程序报修;除偿付维修费用外对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5、学期结束,学生处将根据公物检查和维护维修记录,对此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进行奖励。
6、教室课桌椅和学生宿舍壁柜每四年由学校安排大修一次。
7、此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将不断完善,以达到高投入高效用的最终目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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